法律咨询

您好,由于我大伯对爷爷奶奶不闻不问,奶奶05年去世,爷爷在17年立下遗嘱把财产给我爸爸,我爸爸19年去世,现在大伯要爷爷的房子,我们这个遗嘱还有法律效益吗

继承
2023-08-26 10:32:33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如果没有改动,那就是有效的,但是有个问题

  • 是有效的。只要能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的遗嘱,均是有效遗嘱,即使没有公证的遗嘱,同样也是有效遗嘱。
    法律依据:
  •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和形式要件。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规定。 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所有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 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 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如果遗嘱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4、遗嘱是必须具有法定形式。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
  • 在一般情况下,遗嘱人具有立遗嘱行为能力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爷爷在17年立下遗嘱把财产给我爸爸,现在大伯要爷爷的房子,我们这个遗嘱还有法律效益吗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继承问题
爷爷在17年立下遗嘱把财产给我爸爸,现在大伯要爷爷的房子,我们这个遗嘱还有法律效益吗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