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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工不想干了,老板不让走,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8-28 09:02:4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长期工干了一个月,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你好,是否签署有合同,可详聊
  • 是否是提前一个月提的离职
  • 法律分析:已经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经过三十天即可辞职,无须老板同意。如果老板不让走,可以申请调解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老板一直不让走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老板递交辞职报告。三十天期满后,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劳动者就可以离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那就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到时间就可以离职。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劳动者的工资,那么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再要回工资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辞职不干,老板不让走,可以直接递交辞职报告,只要提前30天告知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期满后可以直接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就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到时间可以离职。
    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再要回工资就是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双方可以协商,按照合同约定来。
  • 你好,你可以提前三十天申请辞职,到期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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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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