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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期间被退回

劳动纠纷
2023-08-24 19:36:2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员工退回。 其实派遣员工退回,派遣人员是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也是说派遣公司才是派遣人员的责任人,用工企业无权行使解除或者终止权,但因为派遣人员发生法定解除或终止的情形,所以由用工企业将被派遣劳动者返回给劳务派遣机构,由人才派遣公司来处理被派遣劳动者的一种做法。
    不过派遣人员也是说企业想退回就可以退回的,企业要想退回派遣人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属于违法退回。
    劳务派遣退回条件。 企业想要退回派遣工必须要符合条件,按本子办事,如果派遣人员在试用期不符合企业的用工条件,或者在工作中劳务人员严重违法企业的规定的企业都可以将其退回。
    还有根据劳务派遣员工有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符合约定条件退回派遣工时,用工单位不需支付任何补偿。不符合退回条件的,派遣工有权要求恢复用工关系。此外,无论派遣工是哪一种情况被退回的,都不等于派遣公司就有权将其辞退,他们必须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时才能实施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务派遣被退回的,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务派遣性质,与用工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合同,不存在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重新为他找到一份适宜的工作,在待业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每月支付他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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