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7号凌晨2点左右!我 姐夫在朋友家喝完酒后!3人一起出来!到了另外的地方玩!!玩了一会后另外一个人叫我 姐夫回家!还问我 姐夫还会开摩托车吗?我姐夫说会!!可是我 姐夫一个人在 回家的 路上不 幸自己撞在 了路旁的 树上!不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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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姐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喝酒后不应驾车应该知道的,因此,其对自己酒后驾车死亡要付责任的.其他人的行为和你姐夫死亡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因为其他人知道你姐夫驾车,不应该和其饮酒过量,过量后也应对其驾车予以制止.因此其他人应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以上仅是本律师个人观点,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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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