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单位混同用工,之前让我们给亲戚公司工作了3个月,说的涨工资1千(并没书面协议,只是口头)也由对方公司发放了三个月的所有工资(办公地址并未发生变化,对方公司也在这里来办公的)。现在不让我们给那边干活了,要变更为原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合理吗?相当于不给那边干活了,但是原本涨的工资也没了。 还要把我们的上班时间提前到8.30 不让我们给那边继续工作的原因是:对方公司要求更改我们的工资结构,底薪5k变更为2k其他都是绩效,我们没有答应,所以把我们退回原公司。工资降回之前的5k,这样可以申请补偿或是什么吗?因为现在还要更改上班的时间,我们不同意,有种逼我们走的这种想法。工作4年的上班时间都是9-12,,14-18点,现在要变更到8.30,还要求我们移出办公室去外面大厅办公。

劳动纠纷
2023-09-02 20:40:4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