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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公司财务,公司现在效益不好,在裁员,经济补偿金n+1;我工作十年,公司给我缴纳社保,但没有按我的实际工资缴纳,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吗

劳动纠纷
2023-08-23 09:30: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和公司协商或者向社保部门反映。

  • 公司十年没有给员工买保险,十年后也到达了退休年金,像这种情况下,你肯定是可以要求补交社保,或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因为现在国家已经明文规定,任何一个公司在员工入职以后,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相关的社保,并且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公司已经十年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了,这属于明显的违规行为,在这样前提条件之下,你可以先跟单位的领导进行协商,让他一次性补交所有的社保,如果对方拒绝,你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

    可以补缴,有异议可向当地社保部门举报。第
    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
    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
    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
    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
    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
    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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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的,公司如果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如果因此与公司解约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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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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