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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未到期

房产纠纷
2023-08-22 17:24:2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现在有什么问题呢?您是想提前退租吗?
  • 你好,请问现在具体是有什么诉求
  •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付房租的情况,出租人可以先进行催告与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出租人一般没有权利提前收回房屋。
    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都涉及到一个租赁期限的问题,定期租赁不管是一年,还是三年五年甚至二十年,合同都会有到期的一天。 当租约期满,不管是继续租住还是另行租房,都需要根据原租赁合同进行处理,避免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你好 这边可以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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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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