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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想问一下交通事故对方的全责他是骑的摩托车醉驾,现在公安局鉴定是轻伤一级,我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呢,如果要是伤残鉴定十级我应该向对方索赔多少钱,如果要是九级伤残我向对方赔偿向对方索赔多少钱,要是对方不给我法院起诉了对方也不给怎么办,法院判决他官官司输了我赢了会不会我能拿到钱

交通事故
2023-08-20 20:46: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赔偿额取决于对方伤残等级,如果不构成伤残等级,也赔偿不到多少钱。依照法律规定的来赔偿,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如对方医药费主张数额太高,庭审时对于与本案无关的疾病的治疗费用可不予认可;对于不必要发生的治疗费,可申请医疗费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必须经过合法的鉴定机构鉴定是几级伤残后,方可计算相关赔偿费用。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法律依据:《关于审理车祸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车祸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车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法律分析:赔偿额取决于对方伤残等级,如果不构成伤残等级,也赔偿不到多少钱。依照法律规定的来赔偿,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如对方医药费主张数额太高,庭审时对于与本案无关的疾病的治疗费用可不予认可;对于不必要发生的治疗费,可申请医疗费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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