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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跟男朋友的父母见了面给了见面礼1300 但是现在分手了要求我返还,说是我们俩谈恋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有权利让我返还 但是双方家长并没有见过面也没有支付过财力

婚姻家庭
2023-08-17 10:09:3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父母给的见面礼分手了一般是不要退的,但是如是基于订立婚约关系而互赠的礼物或财产,则是应当退还的。
  • 如果对方是赠与的是为了如果对方是赠与的,是为了维系双方之间的关系而主动赠与,则可以不用返还
  • 你好,这个得你们自己协商,按照法律规定没有结婚都是要返还的彩礼
  • 1300元是什么性质的钱,如是一般赠予,不需要返还
  • 你好,只给了1300元吗?还有没有其他的大额支出
  •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属于附条件赠与,可要求返还
  • 法律分析: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离婚时可要求返还,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面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离婚时可要求返还,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面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看情况。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而赠送的彩礼,双方分手时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但如果是恋爱期间为了增进感情而赠送的小额财物,分手后不能再要求退还。一般赠予,旅游、一起吃饭花的钱等不能主张返还,大额转账可认定为赠与或者借款。
    如果涉及到彩礼,没领结婚证的可以主张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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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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