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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问题是男方性功能障碍导致和女方分手,没打结婚证,但在一起生活过,现在分手了男方要求退还一起的花销。

婚姻家庭
2023-06-27 17:15:4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恋爱期间的赠与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构成赠与合同法律关系
    恋爱过程中,一方为表示好感或增进感情,主动赠送对方一些财物且对方予以接受,此行为涉及赠与合同法律关系。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将财产交付受赠人后,赠与即已完成,赠与人不得再主张返还。例如在恋爱期间,一方出于促进感情的目的,为另一方购买手机、首饰等,均系一般赠与,不得再主张返还。此外,一些含有特殊意义的转账,比如“520”、“1314”等,一般被认为是表达情感的无条件赠与行为。
    第二种情况是附条件赠予合同法律关系
    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给付的数额较大的转账以及购房、购买奢侈品等,虽没有借条,但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予,随着双方恋爱关系的终止,赠予行为所附条件不能实现,基于公平原则,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
    第三种情况是构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双方存在借钱的合意,如存在书面约定、或者是微信等聊天记录能够证实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借贷行为已经完成,即约定借款已经交付。因此,以民间借贷这一法律关系起诉时,除了转账记录外,还应当出具双方就该笔转账达成了借贷合意的证据,如对方明确表示要借钱的聊天记录、借条等,否则有可能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 你好,用于平常共同生活开销的费用,难以主张退还。
  • 您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主张退还GL
  • 这个问题可以直接进行交流
  •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婚姻存续期间内的收入等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可以分割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从司法实践来讲,一般不退还的,因为这属于附条件的赠予,即以男女双方结婚为条件,当然,关键要看你们双方还有其他特殊约定没有,并有证据证明,必要时联系当地专业律师帮助解决。
  • 从司法实践来讲,一般不退还的,因为这属于附条件的赠予,即以男女双方结婚为条件,当然,关键要看你们双方还有其他特殊约定没有,并有证据证明,必要时联系当地专业律师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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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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