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结婚四年零六个月,生了一个男孩。现在男方提出离婚,要求退还部分彩礼。女方结婚时,是否应该在退还彩礼时排除花费?

离婚
2022-09-17 18: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积极应诉,一般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的,彩礼不予退还
  • 你好,婚姻法规定了几种返还彩礼的条件,一是没有办理结婚证;二是办理了结婚证没有共同生活;三是婚前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如果结婚时间较短,而彩礼数额较大的,一般会酌定返还一部分
  •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会退还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是,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下应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官需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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