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过户,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有用,但不产生
物权变动效力。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子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子不过户其产权的变更只在
合同双方内部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
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