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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和公司有老务合同,活急加班我加了2个小时就走了没和老板说,明天有事没上班老板就把我开除了,我一天220元,我有权申请赔偿吗,赔偿几个月的工资

劳动纠纷
2023-08-21 10:09:3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建议保留好证据材料,协商不成可以仲裁。
    追问:能赔偿几个月的工资,3个月行吗?吗
  • 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劳动者经济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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