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就是暑期工签的合同是做满四十五天,但是到期后,公司不让人离职,这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呢

劳动纠纷
2023-08-24 09:14: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通过仲裁或者劳动监察大队要求对方支付全部款项
  • 你好,是的.你可以起诉他.
  • 法律分析:可以,但理论上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当初没有和用人单位讲清楚自己是暑期工,那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很有可能是需要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如果讲清楚了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和暑假工签订的应该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法律分析:有效。但理论上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当初没有和用人单位讲清楚自己是暑期工,那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很有可能是需要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如果讲清楚了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和暑假工签订的应该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 暑假工签的合同属于非全日制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