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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租了房子半年的,没签合同,现在不租了,能退房租吗

房产纠纷
2023-08-13 17:32: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退没有租住期间的房租费
  • 可以适当退还部分租金。
  • 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承租人如果不租房子,正常情况下,要提前一个月告知,让房东有时间寻找下一个承租人。承租人应与房东协商,寻求退回一部分钱,如果房东不退,可以向法院起诉。
    还需要关注租赁合同的性质,根据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没有签书面的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租客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可以退房。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一下,双方约定了有确定的租期的,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的,租客如需退房则需与房东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能退。在租期内提前退房,违约是一定,租客须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但是押金不退还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押金是为了担保房东屋内的设施不被人为损坏,在屋内财物没有损坏的情况下,押金是必须退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租租赁没有签合同,在解除房屋租赁关系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回预交的租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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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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