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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由于意外事故,我从楼梯上摔骨折,但由于单位信用代码与法人代表不符,致使工伤无法认定,因受伤治疗,两个月没有上班,单位认为这两个月是病假,按单位制度病假若一个月撤销本年度评优秀资格,我因工治疗能否作为病假处理

劳动纠纷
2023-08-12 12:52: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意外受伤致使自己不能工作,在这段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需要医院开具需休息一个月的病假证明,什么病要看医院诊断的结果,没有具体的规定。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十二个月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工伤假病假区别:
    1、病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工伤假。
    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 法律分析:意外受伤致使自己不能工作,在这段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需要医院开具需休息一个月的病假证明,什么病要看医院诊断的结果,没有具体的规定。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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