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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员工食堂吃出钢丝球,可以举报吗?

损害赔偿
2023-08-11 21:52: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
  • 法律分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纠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重新办一张健康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 法律分析:当企业员工在食堂的饭菜中发现了不卫生的现象,首先将领导叫来,盘问食堂采购员问清楚情况,有照相机的立即拍照固定证据,同时在第一时间拨打12315投诉,或是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食物的鉴别,如果造成中毒,可根据以下条款去法院起诉。企业的餐饮一定要符合卫生标准,为员工提供安全的食品为第一要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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