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租房纠纷的问题。我这边租了一套房,在本月的月底才到期,并且房租我也付了的,并未拖欠。但是房东趁我们上个月不在家,私自进入,然后将房屋锁更换了,重新租给了其他人,也和其他人签订了合同。我们这样应该怎么办呢?

房产纠纷
2023-08-10 09:50: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起诉对方违约责任赔偿
  • 你好那现在什么阶段啊
  • 法律分析:1、在租房的时候,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到期,而且也没有提前通知自己的情况下,把房子收回,这种情况属于房东违约,可以要求房东返还剩下的租赁期限和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的。2、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换锁的,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或者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提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你好,收集房东违约证据,可以向房管局投诉,同时可以起诉向房东索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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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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