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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打车定金问题

合同纠纷
2023-08-08 14:54: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贷款买车,定金都会算在首付里面。客户先在汽车经销商处选了车,签订了相关的购车协议,支付一笔定金;然后再去银行或贷款机构申请车贷。若是车贷审核通过,银行或贷款机构就会通知客户去签订贷款合同,这时,客户再缴纳首付款。而缴纳的首付款通常就会扣除之前支付的那部分定金。而在签订完合同,办好保险、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之后,银行就会放款,这笔款项就用来支付车辆剩余尾款。然后客户只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就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买车交定金的时候一般要签合同。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的担保,是否约定定金以及定金数额比例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法律分析:如果明确是定金(比如收条里注明收款事由——“买某某车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退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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