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5日,我因为搬家需要,选择中铁快运托运我的物件,杂物42件,以及打字机一台,家电一台,烤箱一台。当时是中铁快运派两个人到我的住所(太原市亲贤北街94号远东大厦B1301)接货,等到了中铁快运办事处之后, 他们为我打包过秤。在我告明他们我的东西很多都是易碎品之后过秤时,他们的员工表现的及其没有专业技能,我又一次向他们严厉声明:请你们小心点,我的东西都是易碎品。其中有个员工还向过秤人员示意:你给收敛一些。过秤之后,我还要求他们张贴易碎品标。等我到了三亚,我的货物里面很多东西都破损了,我估计的损失在1000元左右,同时我的纸箱都造成了严重的人为破坏。我的纸箱个数在42个,每个纸箱都是在邮局以每个10元的价格购买的,同时为了保护我的纸箱不被破坏,我先后购买了300元左右的透明胶带将其牢牢粘住, 而且到了中铁货运办事处时,我又进一步要求他们把每个箱子再用包装带打包用以保护我的货物。但当我的物品到达三亚时,所有的箱子上面都有不同程度的人为破损和相应的磨损,而且里面的很多玻璃器皿都被严重破坏的。于是我向中铁快运三亚办事处提出赔偿,第一次他们派人到兰海花园进行调解,最终我们协商达成一致以每公斤20元来赔偿,同时我告诉他们这个我还要保留我的权利,因为这些东西涉及我的老板,而且损失太大,所以我得得到他的认可才能给你答复。经过我向我的老板转达之后,我老板认为,在重量赔偿之后还需要他们赔偿我们的纸箱。因为,所有的纸箱我们都是从邮局买回,再加上在托运时我们为纸箱所付的托运费用,仅纸箱我们就花了1000元,既然我们将纸箱交给中铁快运托运,他们就应该对纸箱进行保护,就有责任保护我的纸箱,所以他们应该为我们的纸箱赔偿。所以之后我给中铁快运三亚办事处打电话,告知他们我们要求为纸箱再做赔偿,当天上午,还是同样的两个员工过来统计,破损纸箱个数为18个,当天他们还是要求我们接受重量赔偿,同时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加5公斤,我们达成一致之后,他们便离去。但几天之后,他们又打电话通知我我的赔偿要求遭到拒绝。我很是气愤,所以现在我要求他们按现价赔偿我的所有物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