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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朋友一起喝酒最后他跳河自杀

交通事故
2023-08-08 12:43: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自杀是你引起的吗?

  • 1、好友聚餐醉酒造成死亡的,当事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当事人是否有过错而定。
    2、有以下情形的,要承担一定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喝酒致人死亡的存在以下行为会负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喝酒致死如何赔偿是什么
    喝酒致死的赔偿方式如下:
    1、喝酒致死赔偿标准与死者家属共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死者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1、酒后杀人,行为人属于以下情况的即可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1)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2)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
    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比如喝酒后实施家庭暴力,将配偶打伤后,认为自己下手不重不会造成严重后果,不积极送医,导致配偶死亡。那么,这种行为即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不过,实践中有些人酒后杀人,并且是借酒壮胆之类的,那么即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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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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