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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同居,怀孕了又自然流产了我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吗

婚姻家庭
2023-08-07 12:08: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协商解决, 对方同意就可以, 也可以直接起诉解决
  • 根据你的描述,无权要求男方给与赔偿。
  • 法律分析:一般男方不赔偿,如果男方有过错能要求经济补偿。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终止妊娠是女方的自主行为,男方没有法定支付的义务。男方能给予道义上的补偿,主要是针对女方身体恢复的营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符合工伤可以要求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此,根据您的情况,如果流产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那么您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劳动部门认定为不是工伤,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根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国家相关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女方流产要求赔偿的标准,而理论上是不能要求男方赔偿的,除非流产是男方的原因导致的。但是,如果男女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法院也是会对此予以支持的。

    法律分析

    女方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以上请求无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非因为打胎给女方的身体带来了不能弥补的伤害,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其他理由就无法要求赔偿了。若对身体造成了伤害,根据过错责任,那么男方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女方打胎需要赔偿的金额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双方自身情况协商而定。女方打胎属于人身受到损害,可以按照过错责任,男方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至于赔偿的标准双方可根据女方受损害的程度协商赔偿。如果因为打胎对女方造成了不可弥补的伤害,那么可以上诉法院进行处理,并要求赔偿相关费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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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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