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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的房子,1号房东来看了水电费,我把水电费一交,房东就说不租房子给我了,叫我搬走,这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23-08-09 08:06: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那水电费应该按实际使用吨数计算
  • 您好,您这边租房合同到期了吗
  • 法律分析: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追回相关的水电费。对方不按期支付水电费,构成违约,违约较为严重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就是你可以让对方搬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一、没交水电费搬走违法吗
    1、没交水电费搬走是违法的,首先不按期支付水电费就已经构成了违约,更何况是没交水电费就搬走。租客与房东是签订过租房合同的,这个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客在未缴纳水电费就搬走,这属于违反租房合同的行为,是需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这种时候房东可以可依法委托律师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房租并搬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租赁合同违约多久搬走
    租赁当事人对房屋租赁期限没有约定,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承租的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对于说半个月搬离期是否合理,一般情况下半个月属于正常期间。
  • 法律分析: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追回相关的水电费。
    对方不按期支付水电费,构成违约,违约较为严重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就是你可以让对方搬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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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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