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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入职了一家公司,公司说做满十天就按5000一个月来算工资,没做满就是50一天,从7.21到8.4,我一共出勤11天,也做满了,因为家里有事我提出了离职,但公司说因为其中有一天团建,不算出勤,只能给我算10天,那就是没做满10天,给我按50一天来算,那就是500。我这不算做满了10天吗?

劳动纠纷
2023-08-05 09:28: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单位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我建议你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正常离职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正常离职的工资按照剔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后,用月工资出勤天数,再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6×实际出勤天数,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各用人单位的工资不同,工资的计算由各用人单位自行拟定。但日工资的算法为月收入/月工作天数;小时工资收入为月工资收入/月工作天数*8小时;月工作天数计算方式一般为出勤天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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