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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厂里摔伤了,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了个人的医保卡,还可以认定工伤赔偿

劳动纠纷
2023-08-06 17:37:05
共有2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医保和工伤是两个概念,只要自己是工伤,所有的补偿都不通过医保来解决,而是有工伤保险来承担费用,所以在出现工伤的二十四小时内要向社保报案,社保会会同保险部门核实并处理工伤后,的一切事宜,包括工伤认定,补偿等
  • 是的,可以算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规定:“在用人单位就业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这种情况下首先是去相关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在工伤认定以后才能请求相应的赔偿。
  • 若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赔偿
  • 建议你走法律程序,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啊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申请补充认定
  • 您好,可以的,是否进行伤情鉴定?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先进行工伤认定
  • 您好,有没有做工伤鉴定?
  • 您好您可以去社保局做认定
  • 您好,在深圳嘛,有证据嘛
  • 你好!可以认定工伤赔偿的
  • 您 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 当事人遭遇工伤的,可以由单位或者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持职工的社保卡、身份证明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的赔偿。对于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项目,参保人员可以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 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地或者应当参保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要求单位支付赔偿。根据规定,工伤鉴定应当在受伤后一年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您好,刷医保不影响工伤的认定的。
  • 工伤赔偿是每一个员工的权力,只要 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的
  • 你好,可以走工作鉴定处理
  • 你这边像现在是什么情况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可以报销,但是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住院时,医生会问清楚的,如果是工伤,不会给伤者使用医保卡 ; 2、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同属于社会保险下的两个并列险种,相互之间不影响。 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的使用流程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有没有做工伤鉴定,您可以仔细描述一下吗?后续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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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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