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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入职合同里面没有明确说明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只是说甲方自己制定。入职之前也没有说加班,现在加班切不给加班费这违法吗

劳动纠纷
2023-08-11 15:42: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入职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时、休息和休假等事项,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法律,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超过工作时间的,属于加班。
    加班需要劳动者自愿,并给予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否则属于违法。
    所以,如果入职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时等事项,用人单位制定的工作制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让员工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费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者可以:
    1. 与用人单位积极沟通,要求合法权益。
    2.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3.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起诉。
    建议积极争取自身合法权益,并且寻求相关部门支持。
  • 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您好,原则上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并主张相应的加班费
  • 你好,可以向劳动稽查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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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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