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入职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时、休息和休假等事项,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法律,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超过工作时间的,属于加班。
加班需要劳动者自愿,并给予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否则属于违法。
所以,如果入职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时等事项,用人单位制定的工作制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让员工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费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者可以:
1. 与用人单位积极沟通,要求合法权益。
2.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3.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起诉。
建议积极争取自身合法权益,并且寻求相关部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