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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发包方,包活给包工头按合同钱已经付超了,包工头管理不当亏钱了,我用不用再付农民工工资

劳动纠纷
2023-08-03 17:51: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发包人或承包人将工程承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发包人或承包人应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的连带责任。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拒不支付或无力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时,发包人或承包人先予支付。具体是什么情况?
  • 包工头代领农民工工资单位不给的,包工头和其他农民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也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自行协商解决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包工头代领农民工工资不给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部门介入调解;或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包工头支付农民工的应得工资。法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 (三)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 一、提前准备好讨薪凭证 合同是维护农民工权益最好的凭证,干活第一天,农民工要记得一定要与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人社部门备案。讨薪时提前准备好合同、工资表、身份证复印件等讨薪凭证,方便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取证。 二、多渠道举报讨薪维权 1、可以拨打热心电话12333;2、可以到各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帮助协调解决;3、对于拖欠工资存在争议的,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三、主动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取证
  • 需要,你跟包工头之间有合同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一码归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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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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