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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为一方婚前所购,婚后因拆迁用婚后资金添钱获得更大的房产,并用婚后资金装修,现已升值,请问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不算的话,请问有哪些算夫妻共同的

婚姻家庭
2023-08-03 15:05:2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首先应当析产,去掉婚前的是共同财产!
  • 一方婚前购房,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翻新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财产增值部分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一般由产权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由于婚后装修进行了增值,因此对于增值部分可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有产权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对于夫妻共同房产,房产增值部分肯定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的增值部分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出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但是婚后还贷的,则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升值部分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房产为婚后共同购买所得的,离婚时房产无论是否升值都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房产为婚前个人购买所得的,婚后房产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的,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若该房产的增值是因为共同装修而导致的升值,离婚时,非购房一方可就该装修而升值部分主张权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你好,建议做一个财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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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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