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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在通过中介找到工作,跟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写着不做到9.5号工期降价三块工价,我们做到就是十三块钱的工价,现在公司要扯退我们学生工,不是我们本身问题,是公司强致要求换掉我们,厂方不给予我们十三块的工价,请问我们可以拿回十三块的工钱嘛?在线急等

劳动纠纷
2023-08-03 15:58: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辞退,按照13块的工价结算
  • 您好,请问什么事呢
  • 公司无故劝退劳动者的有补偿,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下被公司劝退的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需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违反的要退还,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任何形式的收受劳动者财物都是违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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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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