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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判给前夫,孩子这半年由我扶养,男方一分钱也不付,可以更改孩子扶养权吗?

婚姻家庭
2023-08-02 14:39:0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选择起诉变更抚养权的。
  • 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的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也可以不变更。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改判的条件是:
    1、抚养孩子的一方虐待孩子;
    2、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
    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5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17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你好,需要详细沟通下具体情况哦
  • 这种事实情况未按照判决履行的,可以考虑起诉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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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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