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在恋爱期间跟别人转了1000快,有备注祝他生日快乐能要回吗

婚姻家庭
2023-08-02 11:00:2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款项会被认定为赠与:1. 一方在特殊节日、纪念日转给另一方的款项;2. 转账时明确备注是表达爱意的款项,如备注的“我爱你”等;3. 表达爱意的特殊金额款项;4. 日常的支出消费。所以您这种情况是无法要回的。
  • 一般来说,如果恋爱期间转账的金额具有特殊的含义,如庆祝纪念日而转账的,会被认定为自愿赠与行为,对方有权不予退还这部分的转账。
  • 你好,一般而言,可能结合这个数额 会被认定为赠予
  •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属于生日贺礼,不能要回。
  • 您好,一般恋爱期间明确为赠与的财务不得追回
  • 一般来说,如果恋爱期间转账的金额具有特殊的含义,如庆祝纪念日而转账的,会被认定为自愿赠与行为,对方有权不予退还这部分的转账。如果转账的数额较大,在有可以证明真实意思表示的证据之下,可以请求返还。如果有相关记录或证据表明该转账是借款的,则可基于借贷关系要求对方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如果恋爱期间转账的金额具有特殊的含义,如庆祝纪念日而转账的,会被认定为自愿赠与行为,对方有权不予退还这部分的转账。如果转账的数额较大,在有可以证明真实意思表示的证据之下,可以请求返还。如果有相关记录或证据表明该转账是借款的,则可基于借贷关系要求对方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分析:通过谈恋爱期间的转账记录,一般不可以要回钱。谈恋爱期间的转账属于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已经赠与给对方的,则一般不能再要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