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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怎么去投诉啊

损害赔偿
2023-07-31 17:19: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要清楚地表达投诉案件的事实、理由、目的要求和投诉双方的基本情况:1、应写明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2、写清请求,即写明投诉人的具体要求与目的;3、事实和理由,消费者应写明在何时、何地、因什么原因发生什么问题。以便受理单位尽快了解全过程并进行调整处理;4、证据与结尾。证据,即投诉案件的实物和证人证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 区别是:投诉的对象是向政府各行政部门;起诉的对象是向各级法院。投诉是一种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的手段,除此还包括举报、检举、控告等,往往同上访、起诉同时运用;而起诉是起诉人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要求法院作出公正判决的途径,但是权利救济的最后底线。投诉不需要证据、不需要收费、不需要开庭,也没有判决,还没有强制执行,更没有二审。诉讼则这些都有都需要。区分举报、投诉、申诉。举报通俗的说是消费者没有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诉,不需要调解纠纷的,工商部门接到此投诉转为举报登记,查处情况、结果告知具名举报人。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后,向工商机关提出的叫申诉,向消协提出的叫投诉。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第十九条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不予立案的相关情况作书面记录留存。
    第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
  • 提出投诉有什么条件?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强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出投诉需要哪些文件或资料?
    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③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法律依据;
    ⑥提起投诉的日期。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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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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