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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46岁进厂,厂里没买社保,干了15年,已到了退休年龄,有签过反聘合同一年,现辞退补3个月工资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3-07-31 14:40:2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事不合理可以起诉的
  • 你好,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缴纳社保以及发放工资,可以持劳动合同,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质上也是公司的员工之一,要求补发工资以及补缴社保。如果单位不发放工资或者不缴纳社保、工作证明等证据材料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因为还没有到退休年龄,要求补交社保,劳动法是不支持的。但是,如果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补偿,就是说,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年限已12年为上限,比如你工作了12年,那就需要补偿你24个月的工资。如果是你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那只能补偿12个月的工资。
  • 法律分析: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向单位主张二倍工资,没有交社保的,要求单位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如果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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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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