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骑电动车撞了对方电动车,还打了两个巴掌,交警把电动车托走了,说是逃逸,请问要紧不了?

交通事故
2023-07-30 11:36: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我们在认定逃逸时,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如果行为人对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使,主观上没有恶性。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在进行正常的驾驶行为。
  •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追责方式通常有以下三种方法:第一、当事人可以先报警,及时找交警处理该交通事故,通过交警制作的责任认定书进行追责;第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交通事故;第三、当事人可以向管辖区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追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遇到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