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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撞伤一个骑电动车的,当时看到对方额头流血了就直接送对方去医院了,对方处理了伤口我付完医药费送对方回家了,微信沟通了赔偿事意,对方第四天去交警队立案了请问我会认定肇事逃逸吗?

交通事故
2022-11-21 22:39:0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们要具体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 你好,现在警察那边 怎么说
  • 这些情况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
    1、发生事故后,事故车辆驾驶人为了及时抢救伤者,用事故车辆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报案听候处理的;
    2、事故车辆驾驶人将伤者送往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而暂时离开医院,但是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及时报案听候处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 你好,你们的交通事故责任书出具了吗
  • 交通事故送医后及时报警
  • 你好,你是送去医院了是吧,之前沟通是赔偿事宜是双方都同意的吗
  • 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是指事故后,逃避责任,不处理事故,不医治伤员那种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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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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