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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晚上孩子在小区玩耍,由于车库门口玻璃损坏,孩子摔伤,能不能向物业索赔

损害赔偿
2023-07-29 09:24: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物业在此过程中存在过错的,有权向物业公司主张赔偿;同时,作为子女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 你好,如果物业在这方面存在过失没有尽到保障义务的话,是可以要求赔偿。
  • 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可以物业要求赔偿;
    如果不存在安全隐患,没有权利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可以起诉楼上住户
  • 小孩在小区里面受伤,物业是否要负责,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小孩受伤是由于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则物业要承担责任,也必须赔偿。比如物业修路,现场没有告示,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再比如小区道路损毁严重,物业没有及时处理或修复,也没有任何围挡遮护,业主在这种情况下摔倒受到伤害,物业公司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2、如果小孩受伤是由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比如被他人或车辆碰倒、绊倒、撞倒;或躲避他人、车辆过程中摔倒,等等;
    3、如果是因为小孩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摔倒,比如自己走路不小心滑倒等,需要小孩自己承担责任。当然还有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是因为监护不到位或者没有监管好孩子导致其受到别人的伤害,孩子的这项侵害人身行为父母要负民事责任,一般说就是赔偿受伤孩子的医药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你好是可以的,不过这种情况物业应该无法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家长对孩子有监管义务,因此也应自担一定的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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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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