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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不给停社保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7-28 13:47: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社保停保后,要按照下列流程来续保:先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然后由新单位为劳动者申报社保登记;再核定社保费用;最后按期足额缴费。或者当事人没有找到新的单位的,可以自行申报社保登记,并依法核定费用和缴纳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原公司不给停社保,对劳动者的权益是一种损害,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造成损失的,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是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如果不为劳动者出具书面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关系证明,或是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辞职后原公司应及时办理停保和减员,并协助员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的钱不能取出,只能够进行转移。
    社保转移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人员减少表;
    3、养老保险手册;
    4、身份证复印件;
    5、保险转移单;
    6、缴费凭证;
    7、新单位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单位社保不可以自己办理停保,必须要原来的原工作单位去社保局办理停保手续才行。个人社保可以办理暂停。个人社保办理暂停的流程:已签订银行代扣协议的个体参保人员需持本人社会保险卡、身份证原件、银行代扣协议书在每月15日前(含15日)(12月份为10日)到参保社保局办理个人暂停缴费手续。在当事人是在户口所在地(未跨区域)实现就业并参保社保的前提下,是不需要办理社保关系停保及转接手续的。
    办理社保有哪些步骤?
    1、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件)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领取报表。
    2、单位填报各项报表并签章。
    3、社保机构审核各项报表,核定社保缴费额,开据社保缴费通知单。
    4、单位据实填报参保人员增减表并签章。
    5、社保机构按期托收社会保险费。
    6、社保机构定期制作并发放社会保险卡。
    7、社保机构次年初发放社保核对表,单位核对签章后返回社保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如果是劳动争议协商不成,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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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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