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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户口已不在村里 产权人是我母亲,我父亲的户口在农村拆迁前去世了,拆迁没有分得任何补偿和房屋 怎么办?

征地拆迁
2023-08-01 22:54:57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你户口不在村里,你就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分你很正常。你母亲可以分到,如果是按人均获得一定平米数的话,那你需要请行政拆迁律师解决。
  • 你好,原产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去世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拆迁房屋的继承手续,再与拆迁单位签订房屋产权调换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 可以起诉,根据拆迁协议主张相应份额 ,如没有拆迁协议可申请法院调取。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 您好您可以咨询拆迁办 看是哪一环节出现了问题 如果是故意不给可以起诉
  • 您好,如果拆迁利益有您父亲的利益,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争取您的合法利益。
  • 您好,有关于拆迁相关问题可以和我们进行沟通。
  • 您好,已经多久了?没有和拆迁相关的协议吗?
  • 你好、关于拆迁补偿相关问题、可以帮你分析
  • 你好,您母亲这边是产权人可以要求补偿。
  • 这要看您父亲去世时有没有遗嘱
  • 产权人是我母亲,是拆迁吗
  • 所有人过世后农村拆迁时还有赔偿,由其继承人享有。原产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去世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拆迁房屋的继承手续,再与拆迁单位签订房屋产权调换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原产权人在签订产权调换协议后去世可由原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和拆迁补偿协议等要件,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农村拆迁人过世不到一年还有赔偿,由其继承人享有。原产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去世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拆迁房屋的继承手续,再与拆迁单位签订房屋产权调换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原产权人在签订产权调换协议后去世可由原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和拆迁补偿协议等要件,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农村拆迁人过世不到一年还有赔偿,由其继承人享有。原产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去世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拆迁房屋的继承手续,再与拆迁单位签订房屋产权调换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原产权人在签订产权调换协议后去世可由原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和拆迁补偿协议等要件,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您好方便沟通一下案子细节
  • 原产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去世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拆迁房屋的继承手续,再与拆迁单位签订房屋产权调换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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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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