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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死亡如何拆迁补偿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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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拆迁补偿有时候会遇到拆迁当事人已经过世的情况,这是不可避免的因素。那么,产权人死亡如何拆迁补偿呢?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产权人死亡如何拆迁补偿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产权人死亡如何拆迁补偿

  人已经去世了这个拆迁赔偿款还是有的,会由老人的子女进行继承。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因此,在承包土地被征收期间,承包人死亡的,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所得款项的性质,如果属于承包人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享有的关于承包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以及承包地依法被征收、占用后所应获得相应补偿所产生的收益,承包人的继承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土地承包法而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故遗产的继承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这个案件中,双方配偶都已经去世。

  所以,对于丈夫的遗产,他的子女和父母有权继承;对于妻子的遗产,她的子女和父母有权继承。

产权人死亡如何拆迁补偿

  二、继承遗产范围如何确认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4、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5、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

  另外,还要查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指定受益人,则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三、产权登记的影响主要有什么

  (1)未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受让方无法了解拟受让产权的状况,交易就难以成功。即使私下成交,也难以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2)未经登记的房地产因无法向贷款方提交房地产权证书,不能抵押、投典;

  (3)当权利人因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发生纠纷或遭到非法侵害时,因无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机关提交有效的法律凭证,增加了司法实践的困难,而且有可能使自己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4)当权利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房屋进行抵押、投典,由于未对他项权利进行登记,一旦抵押人需用处分抵押物时,由于未经登记房屋他项权利,其优先受偿权不受法律保护;

  (5)房屋建筑及使用情况发生的变化不及时登记,一旦遇到拆迁时,当事人因缺乏依据就会得不到有关补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产权人死亡如何拆迁补偿的相关解答,一般人已经去世了这个拆迁赔偿款还是有的,会由老人的子女进行继承。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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