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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入职四十多天了,突然要求加班十几个小时,我不同意 结果公司叫我离职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3-08-02 13:59:07
共有17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就是入职四十多天了,突然要求加班十几个小时,我不同意 结果公司叫我离职合法吗
  • 你好,这个是不合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 您好,这个是不合法的,单位是不能强迫加班的
  • 你好,这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你好,具体情况说一下,这边建议起诉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不合法劳动仲裁处理
  • 你好,公司这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 你的咨询,我打电话给你分析
  • 你这种情况可以去劳动仲裁!
  • 你好,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
  • 不愿意加班公司裁员,劳动者能够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能够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不愿意加班公司裁员,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当然可以离职。公司不能强制要求员工加班。每天加班不能超过三小时,而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按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写离职申请。但是如果你铁了心要走,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最快当天就可以走了。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建议您拨打12333劳动监察大队电话进行投诉,深圳一般一周左右联系到公司那边给您处理。如果处理结果不满意,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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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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