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协议把房子给另一方,离婚时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3-07-26 15:41:36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1.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如果进行了房屋过户登记,则这套房产的所有权归房屋受赠方。
    2. 但如果只是口头承诺赠与,未进行过户登记,那么此房产仍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3. 离婚时,法院会考量该房产的购买资金来源及缴纳情况,如果主要来源于双方的共同收入,且两人共同还贷,则可能判定为共同财产。
    4. 单方受赠的不动产,若用于家庭生活日常开销支出,也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共同财产。
    5. 所以如果想维护自己的利益,未进行过户前的赠与协议书效力有限。应该及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或者通过离婚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属。
    6. 在处理财产分配时,建议双方采取理性、合法的方式协商或诉诸法律,保护自身权益。
  • 可以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但如果没有办理登记,仅对夫妻双方有效。
  • 你好,按照你的描述扔属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请问现在是准备起诉离婚吗
    追问:还没有,就是想问下,婚内房子转赠给我名下,离婚时这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现在这房子是两人的名字
  • 你好,分割财产时可拿出协议。
  • 您好,现在是要诉讼离婚吗?
  • 你好,是签订了赠与协议吗

  • 你好,原则上是共同财产。
    如果对房屋归属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即为共同财产。虽然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是使用共同财产还贷,该房屋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分割也是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婚姻关系存续时长、出资情况、双方过错等,不简单以房产登记人为判定标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5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一方的房产变为共同财产的方法: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不一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房子可以不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离婚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的
  • 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是否能实现完全产权,需要看约定内容
  • 协议的具体约定及协议的签订日期
查看全部1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