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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之前父母以房屋买卖的方式把房产过户给我,父母有权利收回去吗?

房产纠纷
2023-08-03 10:50:15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房子已经办理好过户,是没有权利直接收回去了。现在是因为什么原因吗,赡养问题?
  • 你好,一般而言,如果确定为赠予的,或者以买卖的方式履行完毕,则不能
  • 您好,已经过户的房子 要重新变更回去,需要你的配合
  • 房产买卖须支付对价,如不支付款项可以解除合同
  • 您好,以买卖方式过户的一般不行
  • 是什么原因办理了买卖手续?
  • 你好,这个是没有权利收回的
  • 您好 需要看您这边的详情的
  • 你好,可以拒绝返还房屋
  • 你好,他们可以主张付款

  • 父母不管是以买卖还是赠与的方式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只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父母即使反悔,也没有权利把房子要回来。

  • 父母以买卖的方式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可以要回吗;肯定是不能要回的,除非是子女愿意退回。。。
    因为即然是买卖也就是自愿的,房产即然过户了,房产就属子女的法定归属权了是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的。
    所以不管什么情况父母也是不能要回,除非是子女愿意退回房产也是可以的。


  • 法律分析: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产,如是以买卖方式过户,有了子女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属于子女合法拥有的财产,父母不能收回住房产权。如子女没有付钱购买这房子,父母可以依法主张债权,可以要求子女归还买房子钱款。如果父母是以赠与方式过户住房给子女,子女在违反赠与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父母可以申请收回已经赠与过户给子女的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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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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