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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公司上班订合同一年,还差十天整整一年,这个公司不承包了,应该怎样安排,有下一个公司承包要保留老员工,上一个公司应该如何处理工资问题

劳动纠纷
2023-07-31 09:23:18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原公司只是在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向市外搬迁、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被迫辞职情况下,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 如果签署劳动合同的公司名字不变,只是公司股东有变化,一般不影响您所要工资、都是公司承担责任,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您可以与上一个公司协商,解决未满一年合同的问题,并要求适当赔偿。同时,您可以了解下一个公司是否愿意接纳并保留老员工。
  • 您好,如果跟上一个劳动合同到期了,需要区分是公司不续签还是劳动者不续签。
  • 下一个公司承包要保留老员工,上一个公司应该如何处理写离职
  • 如果遇到工资拖欠问题,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单位
  • 您好,可就工资纠纷事宜进行咨询。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的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一个企业破产了,另一个企业接管它,那以前的职工可以部分解除合同,部分退休,部分转为"协保",部分买断工龄,部分续聘留用.但前提是偿还拖欠工资及缴齐各项社会劳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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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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