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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去帮老板做工,工做时伤到老板,医药费该我老公出,还是老板自己出医药费

劳动纠纷
2023-07-22 00:38: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履行职务时造成的他人人身伤害,由雇主负责。但如果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过错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工伤医药费是用人单位出钱。用人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垫付的,也可以先行垫付。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工伤认定前期医药费,一般应有用人单位垫付。对此,各省市也有明确的规定。
    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1、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通知申请人是否需要补正材料;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审查情况,决定本次工伤认定申请是否受理,并出具相关文书;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5、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出具相关文书并送达。
    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相关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 法律分析:工伤老板不出医药费可以向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进行强制工伤赔偿。如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必须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如果情况紧急要先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同时,立刻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如果工伤职工不认同劳动保障部门的结论,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两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一般应由用人单位垫付。用人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垫付的,也可以先行垫付。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承担责任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工伤认定前期医药费 ,一般应有用人单位垫付,对此,各省市也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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