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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像别人借了钱,并且有借条,我与丈夫已经离婚后 别人上门问我要债,我是否需要偿还

婚姻家庭
2023-07-23 11:33:1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你好,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款如果用于家庭生活,经营的,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你不知情,未用于共同生活,则属于个人债务,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 你不知情,看借来的钱是干嘛用的
  • 可以拒绝,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 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给另一方出具的欠条,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返还。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如果借款用于借方的个人事务,那么夫妻之间就形成了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夫妻一方是需要偿还该债务的。出具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法律分析】
    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欠债,若是该债款没有被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丈夫可以拒绝承担该笔债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1、夫妻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婚后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例如其中一方在婚前为购置房屋、车辆等财产所负担的债务,婚后其购置的房屋、车辆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2、夫妻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串通第三人;2、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出的债务;3、任一方因为从事赌博或者是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产生的个人不合理的开支;4、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其个人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原则上妻子借钱丈夫不知情,丈夫不需要偿还。但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你好,请问你前夫借这笔钱的用途是什么?是否涉及家庭日常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如果涉及那你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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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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