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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相亲对象花的钱能要回吗,单方面消费

婚姻家庭
2023-08-14 15:08:44
共有17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的。恋爱期间的花销属于赠与行为,通常是不需要偿还;除非是以结婚名义送的彩礼或是贵重的礼物,可以主张返还。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并需要法律帮助的话,可以向我一对一咨询,我会详细分析并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请问具体的消费金额是多少?如果是超过3000元,是可以追回。如果金额较小,建议您们协商处理。
  • 如果送的东西比较贵重的话,能够出具购买东西的证明,如小票/发票之类,那么是可以要回的
  • 您好,请问具体金额是多少,是通过什么形式转账的?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已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可以要回
    追问:平时生活消费,单方面消费,
  • 您好,可以协助你要回消费的钱,详细沟通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要保留证据
  • 你好是可以的主要看你这边是怎么转账是
  • 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以要回
  • 你好,消费支出一般是要不回来的。
  • 相亲转账的钱是可以起诉要回来的
  • 你好,请问涉及多少金额呢
  • 你好!这个金额有多少的
  • 情侣之间转账的钱能不能起诉追回,需视情况而定:
    1、当事人在谈恋爱过程中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可以起诉要回的;
    2、如果属于赠予性质的,可能无法要回。
    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一般来说,恋爱期间花的钱是不能再要回来的。男女在恋爱期间,往往会因为请对方吃饭、旅游、为对方购买礼品等产生一定的金钱支出,这种支出实际上是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赠与完成后一般是不能撤销的。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的消费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恋爱中的消费通常有:情侣间一起逛街吃饭、一起外出游玩等的消费支出,需要注意消费与赠与礼物要区分开来,赠与是无条件的赠送,包括鲜花、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但是赠与的财物含有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性质,如果是作为彩礼赠与的话,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赠与彩礼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是单纯的消费,还是赠予财产,如果是消费,则属于两人交往中的好意施惠的情谊行为,不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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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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