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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30号找工作,中介收取我300元入职押金,我没有入职,他说7至15个工作日退款,然后第十五天的时候,跟我说只能退100,后来协商到150,这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23-07-16 01:03: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不合法,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无权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是不合法的行为。

  • 劳动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违法收取劳动者押金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劳动行政部门。用人单位违法收取劳动者押金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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