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跟公司已经商量好离职时间,但交接的人来不了了,还没有到一个月,可以离职吗?

劳动纠纷
2023-07-15 10:31: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员工离职时如果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则公司不批准的就不能随意离职,需要在此进行协商;如果采取的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的方式,则不需要公司批准,到期后可办理离职手续走人;如果是采取依法单方面解约的方式,也不需要公司批准,可以随时办好手续后走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离职的第一种情况是和用人单位协商过后可以马上离开公司,第二种情况需要等待三十天才可以办理离职。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1、员工离职时如果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则公司不批准的就不能随意离职,需要在此进行协商;如果采取的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的方式,则不需要公司批准,到期后可办理离职手续走人;如果是采取依法单方面解约的方式,也不需要公司批准,可以随时办好手续后走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