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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镇上买的独栋房子,没有房产证 购房合同丢了 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3-07-15 10:23: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尽快的申请确权,要求确认该房产归你所有
  • 您好 需要看您这边的详情的
  • 购房合同丢了,并且没有做预售登记的,可以一同约定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做了预售登记的,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相关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合同,并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购房合同丢失的,一般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之后,该购房合同就是可以证明购房者购买了该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时候,需要把所有的四本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这样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丢失后要及时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法律分析:老房子购房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带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任意一处补办即可。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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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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