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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网上有人求助我,给我寄了快递,但是我都帮她付了费用

互联网纠纷
2023-07-15 09:23: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情况是什么,可以详细说明
  • 你好,现在在怎么了,建议谨慎处理
  • 如果被骗,可以报警的
  • 法律分析:根据金额大小不同,可以找不同的部门协商解决。快递掉了金额在500至600元以内的,可以直接与派件点部协商解决。如果快递掉了东西金额在2000元以内,但派件点部不愿意协商解决赔付的,可以真搞投诉快递公司的官方投诉电话。金额超过2000元,并且协商无效的话,可以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根据金额大小不同,可以找不同的部门协商解决:金额在5~600元以内的,可以直接与派件点部协商解决;金额2000元以内,但派件点部不愿意协商解决赔付的,可以拨打快递公司的官方投诉电话;金额超过2000元,并且协商无效的话,可以报警。
    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挂号信丢失、毁损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3倍予以赔偿,即快递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数额可能超过收取资费的3倍以上。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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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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